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云商发[2014]1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4-01-09
实施日期 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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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

(云商发〔2014〕1号)

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含经开区、高新区、旅游渡假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行政许可程序及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已启用规范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根据要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将启用规范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含经开区、高新区、旅游渡假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加油站建设审批单位”)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时,须出具受理、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审批等情形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格式详见省商务厅《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样式》,可从省商务厅网站下载),注明日期并加盖印章。各加油站审批单位在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领、变更、注销初审和年检等事宜时,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中相应申请表格(附件2)。办理完成后要按照行政审批流程列明文档清单并一事一件进行编号、归档。

二、各加油站审批单位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不得再次下放初审权限,遵照《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中对应的办理流程、企业提交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等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经营许可初审。

三、我厅委托各加油站建设审批单位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请各加油站建设审批单位在2014年1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各加油站建设审批单位要结合年度检查工作,建立辖区内经营企业数据库,填写零售企业统计表,连同年度检查总结报告于2014年4月30前报我厅。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有疑问,请与我厅联系。

2:《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申请表格(略)

联 系 人:商贸服务管理处 孙英

联系电话:0871-63135027

云南省商务厅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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