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告
(2014年第35号)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中宣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原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告2012年第3号),经各地组织申报、相关部门评审,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认定了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现予以公布。
2.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商务部
中宣部
财政部
文化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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