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取消五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公告

文章来源: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发布部门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4-05-26
实施日期 2014-05-26
法律话题 商贸服务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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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公告

(2014年第2号)

关于取消五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公告

2014年5月26日,经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河北秦皇岛大酒店、吉林延边国际饭店、吉林南湖宾馆、浙江杭州陆羽山庄度假酒店、广西桂林乐满地度假酒店、广西南宁市邕江宾馆、新疆乌鲁木齐塔里木石油酒店等七家饭店的五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特此公告。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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