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07-31
实施日期 1997-07-31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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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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