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试行)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12-31
实施日期 1997-12-3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 外资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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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对“成套设备”内含的本附件所列设备,如符合“功能机组”规定的,则按税则第16类类注四和第90章章注三的规定归类,否则,按具体列名分别归类。

海关总署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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