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章来源:淮南市政府
发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淮政令[2003]90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3-10-20
实施日期 200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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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3年10月20日 淮政令[2003]90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经2003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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