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5号—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令[第7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9-05-25
实施日期 1999-06-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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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序号栏中的“序号”指转出企业《登记手册》所附合同中成品对应的序号;2、企业自行填写并加盖企业收发货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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