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部门 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电计[1994]16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03-18
实施日期 1994-03-18
法律话题 房产建设 ;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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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核电站建设工程

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994年3月18日 电计[1994]160号)

各有关电力集团公司、省(直辖市)电力公司、电力设计院:

根据核电站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部规划计划司,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公正、合理、高质量的经济评价,既为国家综合管理部门批准项目提供依据,又为项目投资者提供投资效益依据。为做好核电站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统一评价的内容和深度,提高评价的质量,给国家能源建设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是根据国家计委制定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参照原能源部电规院(89)电规经字第002号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精神,以及财政部1992年4号令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5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及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核电工程的特点而编制的。

《细则》用于核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中期评估及后评估,也可参照执行。

《细则》的使用对象为核电站的业主和投资者、工程设计部门、审查部门、研究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

核电站建设项目应分别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当两种评价的结论发生矛盾时,应以国民经济评价的结论选择方案和取舍项目。对某些国计民生急需的项目,如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财务评价不可行,应重新考虑方案,必要时也可向主管部门提出采取相应经济优惠措施的建议,使项目具有财务上的生存能力。

财务评价计算用现行价格,国民经济评价用影子价格。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及部分货物的影子价格,均采用国家计委颁发的通用参数。《细则》结合核电站特点测定的补充影子价格和换算系数为项目评价的推荐参数。

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建设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两部分。施工准备期从四通一平开始,施工期从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开始。生产期从第一台机组商业运行开始。

《细则》适用于压水堆核电站,其他类型核电站可以参考。

外商投资核电站工程应依据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细则》可作为参考。

第二章 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

第一节 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现行价格,分析测算项目的费用和效益,考察项目的获利能力、贷款偿还能力及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以评价建设项目财务上的可行性。

一、工程总投资

工程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和生产流动资金三部分。

(一)工程总投资估算

核电站的资产投资分为基础投资、固定投资和建成投资,或分别称为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

核电站的基础投资是指以基准年价格计算的资本投资额。

核电站的固定投资是在基础投资的基础上考虑逐年物价浮动的建设资本投资总计额。固定投资额即为固定资产投资,也称为固定价。

核电站的建成投资是在固定投资的基础上考虑建设期利息的资本投资总计额。

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核电站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首先应对基础投资进行估算。然后,根据建设期资金使用计划和预测的年物价浮动率,计算出固定投资。

(1)基础投资估算

(1.1) 估算范围

包括发电工程和配套的送变电工程的投资。

发电工程投资包括形成发电能力在建设期投入的全部基础资金,其中应扣除首次更换的核燃料费。

配套的送变电工程投资,包括与电厂建设相关的送变电工程费用以及相应的供电网络因增容引起的费用。前者按接入系统的设计方案估列到22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投资,后者可依照工程具有条件估列。

(1.2) 估算依据

国家计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文件。

国家现行的各种财税制度和规定。

部级和地方颁发的有关编制投资估算的指标、定额和取费规定等。

工程设计方案所采用的设备和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按现行价格,设备还可参考类似工程评标中标价或设备订货、到货价,但均需将价格调整为计算基准年的价格。

(1.3) 估算深度

按基础投资估算汇总表表1的内容逐项编制。

投资估算表中各项需按人民币及主要外币币种分列(表2)。

(2)固定投资估算

依照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拟定的施工进度和内容,合理安排各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对发电工程和配套送变电工程投资分别按资金来源进行固定投资估算(表3)。

(2.1) 浮动值

物价浮动引起的超出基础投资部分的费用为建设期的浮动值。各年浮动值应根据预测的各币种的年浮动率及其基础投资使用计划等进行计算。每笔当年基础投资均假定在年中支用,计算公式:

Eij=BIi×[(1 fi)i-1/2-1]

式中:

i——年数(1、2……);

j——币种(1、2……);

BIi——第i年基础投资额;

Eij——第i年j币种浮动值;

fj——j币种浮动率。

(2.2) 固定投资

N M

固定投资=基础投资 Σ Σ Eij×ERj

j=1i=1

i——基础年到投资年的年数,i=1,2,……,M;

j——币种,j=1,2,……,N;

M——建设期年数;

N——币种;

ERj——j种货币的汇率。

2.建成投资

(1)建设期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按各币种贷款利率分别计算。

①贷款应按贷款文件明确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一般情况下可按半年计息算至第一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的半年底,上半年算至六月底,下半年算至十二月底。

②当年贷款按半数计息,以后各年按全数计息。

计算公式:

当年贷款

建设期各年利息=(年初贷款本息累计 --------)×年利率

2

当年贷款包括当年的基础投资和浮动值。

年利率为该项贷款的综合利率包括银行的手续费,融资费等。

(2)建成投资

建成投资=固定投资 建设期利息

3.生产流动资金估算

生产流动资金是指为机组投产运行所准备的,用于购买核燃料、材料、备品备件和支付工资等所需用的周转性资金。

生产流动资金按机组台数平均分配,并在机组投入运行前的两至三年投入。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逐年计入财务费用中。

(1)估算范围

生产流动资金按更换的年燃料费用,再加上按正常运行年年核燃料费的5%估算的材料、备品备件等费用之和计列。

(2)估算依据

生产流动资金人民币部分应分为自有流动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其中:

自有流动资金 30%

流动资金贷款 70%

外币部分可暂按全部贷款考虑。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涉及到资金的利率、贷款还款期等许多关键因素,因此,落实资金的来源及条件十分必要。

资金的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限额。

2.国内银行信贷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专业银行的规定;

3.有价证券按其有关协议办理;

4.利用外资

执行财政部1991年69号文;

5.其它

按具体情况办理。

二、固定资产原值及摊销费

(一)固定资产原值

工程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细表中确定的价值为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规定,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价×固定资产形成率 建设期利息

核电站的固定资产形成率暂取95%。

(二)摊销费

指投资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摊销费=固定价×(1-固定资产形成率)

三、财务计算

财务计算的生产期取第一台机组商业运行后的25年。

对不同的项目核算方式,应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

通常情况下,需按以下规定,逐步进行效益测算。但应注意,当仅以电站本身(不包括供电环节)核算时,应扣除所有涉及供电环节部分的内容。

(一)电量计算

电量需分别计算发电量、厂供电量和售电量,计算公式为:

发电量=机组容量×设备当年利用小时

厂供电量=发电量×(1-厂用电率)

售电量=厂供电量×(1-线损率)

厂用电率按设计提供值,线损率按网、省局提供数据或上年度统计值。

当仅以电站本身核算时,应以上网电量代替售电量进行测算。

上网电量=厂供电量

设备利用小时数应按国民经济系统评价结果提供值,如无法取得时,可暂按经验值;投产期的年设备利用小时,按工程和机组特点确定。

(二)年生产总成本计算

生产总成本指售电总成本,包括发电成本及发电财务费用和供电成本。

1.年发电成本

年发电成本包括当年的基本折旧费、摊销费、燃料费、运行维护费、后处理费、退役基金和其它费用。

(1)基本折旧费

指对固定资产价值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逐渐地回收而计的费用。核电站的统一折旧年限取25年。基本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不考虑残值。当机组分别投产时,各台机组每年所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按各台机组的发电容量占全部机组总容量的比例以及投产时间系数进行计算,或按投产后各台机组的固定资产投产占发电工程全部固定资产的比例以及投产时间系数进行计算。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公式如下:

1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加速折旧法是采用双信号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年折旧率

年限总和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 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各台机组每年的基本折旧费=[年折旧额×该机组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值(或该机组固 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值)]

13-投产机组当年发电月份

×────────────

12

(2)摊销费

从第一台机组商业运行后开始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不应低于5年。

(3)燃料费

指发电所耗用的核燃料费用(调整为第一台机组投产年价格)。

年燃料费=燃料价格(元/kg)×年更换核燃料量(kg)

核燃料价格(元/公斤铀)×年发电量(千瓦时)

年燃料费=──────────────────────────

平均燃耗深度(兆瓦日/公斤铀)×电站热效率×24×1000

(4)运行维护费

①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发电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大修理费率。

进口设备大修理费率取1%,国产设备大修理费率取1.5%。

②材料费

指生产运行、维修和事故处理等所耗用的材料、备品备份、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费用。

材料费=发电量×单位发电量材料费统计值

或参考同类核电机组数据。

③水费

指发电生产用的外购水费,水费按电站外购水量和当地购水价计算。

④工资奖金

指电站生产和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

工资总额=定员人数×(人年平均工资额 人年平均奖金)

定员人数按设计提供值。

人年平均工资,奖金额取网、省局上年度统计值,并参考国内同类核电站工资标准。

⑤职工福利基金

按电站年工资总额的14%计取。

职工福利基金=工资总额×14%

(5)退役基金

退役基金是指在核电站运行寿命结束后,对电站采取拆除或封闭等措施准备的资金。退役基金应计入运行费用项目内。

退役基金一般可按下式提取:

年退役基金=发电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年退役基金提取比例

年退役基金提取比例取1%,退役基金从还贷期后第一年开始提取,直至计算期末。

退役基金也可根据电站的具体要求而定。

(6)核后处理费

核后处理费是指对使用过的核燃料、及核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所准备的费用。核后处理费按年燃料费的40%估列。

(7)其它费用

指不属于以上各项及财务费用而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如办公费、旅差费、科研教育费等。

其它费用=发电量×其它费用的单位发电量统计值

其它费用统计值按网、省局上年度的统计值,但应注意扣除其中所包含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或参考国内同类核电站的其它费用值。

年发电成本为上述七项费用之和。

年发电成本=基本折旧费 摊销费 燃料费 运行维护费 退役基金 核后处理费 其它费用

2.发电财务费用

发电财务费用是指该项目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它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长期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支出及其融资费用。

3.发电单位总成本

发电总成本=年发电成本 年发电财务费用年

年发电成本 年发电财务费用

发电单位总成本=-----------------------

厂供电量

4.供电成本

指将电站供出的电量送到用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供电总成本=供电单位成本×售电量

供电单位成本按网、省局上年度统计值,并应扣除其基本折旧含量的30~40%后再计入配套送变电工程基本折旧率。

基本折旧费=配套送变电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基本折旧率(4.8%)

对送电距离较远及500千伏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还应增加维护费。维护费按网、省局提供值。

5.售电成本

售电总成本=发电成本 发电财务费用 供电成本

售电总成本

售电单位成本=----------

售电量

6.售电经营成本

自售电成本中扣除基本折旧费、摊销费及贷款利息后,即为售电经营成本。

售电经营成本=售电总成本-基本折旧费-摊销费-贷款利息

列写表5

(三)销售收入、税金及利润计算

1.销售收入

按电站每年售电量乘以售电单价计算逐年的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售电量×售电价

当仅以核电站本身核算时,

销售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售电价(或上网电价)由网、省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或暂按还本付息原则确定电价。

集资办电项目的售电价(或上网电价),按国务院国发[1985]72号文《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水电部(87)水电财字第101号文《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集资协议提供的贷款偿还年限等条件测定,该售电价(或上网电价)须经有关部门审定。

2.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电力部电经[1994]29号《关于电力工业部实行增值税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核电站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时,可按如下规定进行计算。

(1)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为电站运行期间购进燃料、备品备件……等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为核电站销售电力时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电力销售额×17%(增值税率)

核电站工程项目通常为集资项目,中外合营项目,因此都是实行以电站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此时电力销售额=销售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2)初可研及可研阶段,应纳税额的计算

由于进项税额的计算较为复杂,增值税种才颁布执行,在可研和初可研的经济分析时,可作如下计算。

应纳税额=上网电量×上网电价×17%(增值税率)×50%

在此需指出的,上网电价中的燃料费用,材料费用,备品备件等进项费用中不仅包括价格开支,也包括运输费用,但不含进项增值税。

(3)销售电价的计算

根据需要,如计算到用户的销售电价时,公式如下:

电力销售额 应纳税额

销售电价=----------+--------

售电量 售电量

当电力销售额中不含进项税额时:

电力销售额×(1 17%)

销售电价=-------------------

售电量

3.税金

由于取消产品税金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办法,国家尚未有新的规定之前,暂按如下处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应纳税额×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2%

4.利润总额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因无法计算其他营业外收支,利泣总额即为销售利润。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售电总成本-销售税金

当核电站本身单独核算时。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发电成本-发电销售税金-发电财务费用

5.所得税

从还清贷款后一年起(不含当年)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销售利润×所得税率

所得税税率为33%。

6.还贷期间的企业留利

利润总额=所得税 税后利润

税后利润=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可分配利润

可分配利润=还贷利润 实分配利润

当电价不是预先给定值时,年企业留利水平可暂按下式平衡计算

利润总额=所得税 年企业留利 还贷利润

年企业留利=工程总投资×0.05

(四)贷款偿还计算

1.还贷资金

还贷资金由还贷利润、还贷折旧、摊销费及财务费用中的利息组成。

(1)还贷利润

还贷还贷利润资金来自税后利润

(2)还贷折旧

折旧用于还贷的数据,依据电价水平及每年借款偿还情况,由业主决定。

(3)摊销费

(4)还贷资金计算

还贷资金=还贷利润 还贷折旧 摊销费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

列写表7。

2.贷款偿还方式

还款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顺序偿还

从投产年算起,按集资协议确定的还款顺序,在要求的还款期限内,先投先还,逐一还完全部贷款利息,求得贷款偿还年限。

(2)等额偿还

在要求的贷款偿还期限内每年偿还相等的金额,计算式为:

(1 i)n i

EA=P×——————

(1 i)n-1

式中:

EA——每年还贷金额;

P——贷款本息和;

i——贷款年利率;

n——还款年限。

第m年应还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m-1

ITm= (CP- ∑ BJj )×i

j-1

式中:

ITm——第m年应还利息;

m——计算年份,m=1,2,……n

CP——还本付息总额

BJj——第j年偿还本金;

第j年偿还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BJj=EA-ITj

(3)分期付款

在要求的贷款偿还期限内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各期还款金额为:

P 1

PA=—— P×(1-———)×i/k

n·kn·k

式中

I——0到n·k-1的变量;

PA——每年不同的还款金额;

P——贷款本息和;

i——贷款年利率;

n——还款年限

k——每年偿还次数。

如工程项目有几种贷款,其还款要求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五)财务报表

1.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直接用以进行项目财务盈利性计算与分析,反映项目计算期各年的现金收支,表示每年的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和流出用以计算各项动态及静态评价指标,如财务的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指标。

当工程项目有外资时,应按全部投资和国内投资分别计算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和国内投资现金流量表。

2.损益表

反映计算期内各年的利润总额,所得税及税后利润的分配情况,用以计算投资利润率、投资税利率和资本金利润率等指标。

3.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该表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资金盈余和短缺情况,供选择资金筹措方案,协调投资各方的付、还款方式,制定适宜的贷款及偿还计划,并据此测算贷款偿还期,进行偿贷能力分析。

包括销售利润、折旧费、摊销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自有流动资金、回收自有流动资金。

资金运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企业留利、企业留用的折旧、固定资产投资的还本付息及还清贷款后的所得税。

4.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项目在计算期内逐年的财务状况。表时该项目各个年度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公式。通过资产负债表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5.外汇平衡表

6.财务指标

财务评价以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和贷款偿还年限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以投资利润率、资本金净利润率、财务净现值作为辅助指标,上述指标可反映在财务现金流量表和财务平衡表上。

(1)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指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达式为:

n

Σ (CIt-COt)(1 FIRR)-t=0

t=1

式中:CIt——第t年现金流入量;

COt——第t年现金流出量;

n——计算期。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可用试差法求得。求出的FIRR应与财务基准收益率比较。电力工程的财务基准收益率ic暂定为10%。当FIRR≥ic时,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2)投资回收期

是工程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所需的时间,是反映项目财务上投资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标。

投资回收期Pt是从第一台机组商业运行算起,表达式为:

Pt

∑ (CIt-COt)=0

t=1

投资回收期可用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累计净现金流量计算求得。详细计算式为:

投资回收期(Pt)=累计净现镏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年份数-1

上年累计净现镏金流量的绝对值

--------------------------

当年净现金流量

核电站的基准投资回收期(Pc)取15年。

当Pt≤Pc时,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3)财务净现值(FNPV)

是反映项目在计算期内获利能力大小的动态指标。财务净现值是指项目按电力工程财务基准收益率ic将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期起始年的现值之和。表达式为:

n

FNPV= ∑(CIt-COt)×(1 ic)-t

t=1

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或等于零的项目是可行的。

(4)投资利润率

投资利润率是考察在正常发电年份单位投资盈利能力的静态指标。其公式如下:

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

投资利润率=─────────────×100%

工程总投资

(5)资本金利润率

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注册资本金

(6)资本金净利润率

年税后利润或平均税后利润

资本金净利润率=────────────×100%

注册资本金

(7)反映财务状况的主要指标

负债率=负债合计÷资本合计

流动比率=流动资金÷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七)不确定性分析

1.不确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项目评价采用的数据多为预测和估算的数据,具有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需计算其变化时对评价指标的影响,以分析项目可承担的风险度,通过比较各种变化因素对财务效益指标的影响程度,作敏感性分析,可以找出影响效益最敏感的因素。届时可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保证项目在财务上的可靠性。

应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燃料费用、售电价、电量、施工期汇率变化等主要因素的变化对主要财务效益指标的影响,并绘制敏感性分析图。

敏感性分析应对单因素变化和几种因素同时发生变化时,计算各评价指标的变化,并列出不同比例变化值的结果进行比较。

2.绘制敏感性分析图

敏感性分析一般是列表分析各种变化因素对内部收益率等的影响当绘制敏感性分析图时,以财务内部收益率为纵坐标,以几种不确定因素的变化率(百分数)为横坐标,按敏感分析计算出的数据绘制出图形,并在图中标出财务基准内部收益率线。

图中某因素变化对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影响曲线,与财务基准收益率线的交点(即临界点)处,则为允许该种因素变化的最大幅度(即变化极限)。变化幅度如超过此限时,项目不可行。

(八)结论

第二节 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是项目评价的核心,是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需国家付出的代价和对国家的贡献,采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计算分析项目的费用和效益。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及宏观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有两种方法:孤立电站国民经济评价方法和系统评价方法,两者均以财物评价为基础。

一、经济评价参数及费用调整

(一)经济评价参数

本《细则》采用的部分参数为国家计委组织制定颁发的通用参数,不足部分由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组织测算和提供。解释和调整由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负责。

1.通用参数

(1)影子汇率

国家计委发布的影子汇率以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表示,对美元以外的其他国家货币,应参照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币对美元的比价,先折算为美元,再用影子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2)影子工资

指建设项目使用劳动力,国家和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影子工资按国家计委颁发的参数,其换算系数为1。

(3)贸易费用率

贸易费用指物资局、各级批发站、外贸公司等商贸部门花费在生产资料流通过程中,除长途运输以外的费用。

货物的出厂价或到岸价乘以贸易费用率等于贸易费用。贸易费用率取6%。不由商贸部门经手而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投入物,不计贸易费用。

(4)社会折现率

社会折现率表征从国家角度对资金机会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的估量,用作计算经济净现值时的折现率,并作为经济内部收益的基准值,是项目经济可行性的主要判别依据。社会折现率取国家计委颁发的参数。

2.影子价格

影子价格是国民经济评价中所采用的能够反映项目的投入物及产出物真实价值的价格,以直接值和换算系数两种形式给出。影子价格不仅取决于某一折现率下的国内生产价格体系,还取决于国际市场价格、影子汇率、货物稀缺程度及供求关系等因素。

把货物的现行价格转换为影子价格,可直接选用某一适宜的价格,也可用现行价格乘以某一适宜的价格换算系数。本《细则》给出的影子价格供项目评价时使用,需强调指出的是,其取值仅基于部分工程实际情况。因此在进行工程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时,应视设计方案的具体情况和这些影子价格及参数的使用条件妥善选择,必要时应对工程项目主要指标和参数进行测算。

除有特殊标明者外,给出影子价格均为出厂价,国内长途影子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应另计。

本《细则》还提供了不同容量机组的影子价格和建筑三材及安装主材的参考工程量及影子价格,建、安工程量如与工程实际有出入时,应据实进行调整。

(二)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整

为了正确估算建设项目对整个国民经济真实的净效益,对占投资比重较大的货物,按费用构成的划分,以影子价格代替财务评价中的现行价格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整换算。

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整方法,是以财务评价固定资产投资乘以影子价格或换算系数,从而得到国民经济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此项调整可用国民经济评价固定资产投资换算表计列。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整系指对核电站基础价投资的调整。

具体调整换算方法如下:

1.设备费的调整

因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的种类和规格繁多,设备费的调整宜采用换算系数的方法。

(1)直接进口机组

可以近期同类机组的到岸价为计算基础乘以影子汇率,并加计贸易费用和国内影子运费。计算公式为:

直接进口机组调整后的设备费=进口设备到岸价(美元)×影子汇率×(1 贸易费用率) 国内影子运输费

(2)国内机组

设备的调整以财务评价基础价中的设备费,扣除运杂费,乘以不同容量机组的影子价格换算系数,再加附近口岸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

计算公式为:

国产机组调整后的设备费=[设备费(不包括其他费用中的设备费)÷(1 运杂费率)×影子价格换算系数]×(1 贸易费用率) 附近港口到工程所在地的影子运输费

(3)国产各类机组设备的影子价格换算系数及参考运输吨位详见附表一。

(4)运输费用价格见附表二、三、四。

2.安装工程费的调整

仅对占安装工程费比重较大的主材费进行影子价格的调整。

其他材料费不作调整。

不同类型机组国内供应主材影子价格,是按包括运杂费的预算价格测算的,因此调整时不再增加影子运费。

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安装工程费=(国内人工费用 国外人工费用×影子汇率) (材料费用×材料费用综合调整系数) 其它费用

进口主材可采用近期同类机组实际发生的到岸价乘以影子汇率,再加贸易费用和国内影子运输费计算。

附表五给出了各类不同容量机组安装工程费中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其它费用所占比例及调整系数,仅供评价时参考,如与实际工程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修正,但材料的影子价格不变。

3.建筑工程费的调整

在建筑工程费中仅将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钢材(钢板和型钢)、木材、水泥几种材料,按其工程量和影子价格换算系数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建筑工程费=(国内人工费用 国外人工费用×影子汇率) (材料费用×材料费用换算系数) 其它费用

若使用进口材料应与安装工程中材料费一样进行计算。附表六给出各类不同容量机组建筑工程费中,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其它费用所占比例及调整系数,仅供评价时参考,如与实际工程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修正,但材料的影子价格不变。

4.土地费用的调整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土地费用,应能反映该土地用于拟建项目而使社会为此放弃的原有效益,以及社会为此增加的资源消耗。

财务评价中的土地征用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征地管理费等组成。可暂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考虑,其值为财务评价中土地征用费的60%。

用机会成本的概念计算土地用于拟建项目而使社会放弃的原有效益,如占用土地为荒山野岭,其机会成本可视为零,如占用农业土地,其机会成本为原来的农业净效益,即土地所生长的农作物,按市场价计算其价值,再减去生产成本,所得净收益。调整后的土地费按被占用土地的原有情况计算该土地在整个占用期间逐年净效益之和,作为费用计入投资。

调整后的土地费用计算公式为:

n

1 R

调整后的土地费用=征地费×0.6+∑(——)n×A

1 is

式中:

A——土地的净效益,等于农作物产量乘以影子价格再减去农作物的生产成本;

R——产量增长率,按3%计;

n——计算期;

is——社会折现率,按12%计。

5.其它费用的调整

(1)扣除属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的费用

在财务评价中,对税金、国内贷款利息等作为费用计列。但从国民经济评价角度看,上述费用并未造成资源的耗费,属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应予以扣除。

(2)联合试运转的调整

主要调整燃料费、国外人工费用,其他费用不调整。

燃油价格按系数调整,其中:重油按4.07,轻柴油按2.31。

6.配套送变电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整

按1.2的换算系数进行调整。

(三)生产流动资金的调整

按年核燃料费用乘以1.05的系数估算。

(四)经营成本的调整

可在财务评价经营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换算或直接选用为国民经济评价提供的影子价格,计算国民经济经营成本。

国民经济经营成本包括:发电成本(燃料费、大修理费、材料费、水费、退役基金、乏燃料处理处置费、职工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其他费用)。

1.燃料费

核燃料的影子价格按1250美元/千克乘以影子汇率计算。暂不考虑使用国外燃料与国内燃料的差别。

2.材料费

以财务评价材料费乘以1.5—1.7的系数换算为材料费影子价格。

3.其他费用扣除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4.经营成本其他费用

经营成本其他费用内容中涉及外汇部分,按影子汇率调整,其它内容可不调整,仍采用财务评价的费用。

二、孤立电站国民经济评价方法

孤立电站国民经济评价采用现金流量表法,按调整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经营成本,扣除内部转移费用,编制经济现金流量表。当工程项目既用国内投资,又用国外投资贷款时,除了要编制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外,还需编制国内投资的现金流量表。

孤立电站国民经济价中,以经济内部收益率为主要评价指标,经济净现值和经济净现率等指标为辅助指标,主要指标如下:

1.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

经济内部收益率是使项目计算期内经济净现值累计和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当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贴现率时,表明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达到了所要求的水平,是可行的。反之不可行。

计算表达式为:

N

∑ (Ci-Co)t/(1 EIRR)t=0

t=1

式中:

Ci——为现金流入量;

Co——为现金流出量;

(Ci-Co)t——为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N——为计算期。

2.经济净现值(ENPV)

经济净现值是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贡献的绝对指标,是用社会贴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经济收益贴现到起始年的现值之和。

当经济净现值大于零时,表示国家为该项目付出的代价,扣除按社会贴现率确定的能获得的经济盈余外,还得到以净现值计算的超额经济盈余。

当经济净现值等于零时,表示该项目的净经济收益或净贡献,刚好达到社会贴现率要求的水平。

以上两种情况,认为项目是可行的。

当经济净现值小于零时,项目的贡献达不到社会贴现率所要求的不平,则认为项目不可行。

经济净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N (Ci-Co)t

ENPV= ∑ —————

t=1 (1 d)t

式中,d——社会折现率

3.经济净现值率(ENPVR)

经济净现值是经济净现值与投资的现值之比,它反映建设项目单位投资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表达式为:

ENPV

ENPVR=——

IP

式中:IP为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按社会贴现率贴现到基准年的现值之和。

三、国民经济系统评价方法

孤立电站的国民经济评价假设了一些前提,比如:各种类型的电站均带基荷,并未考虑其对电力系统的影响。事实上,这种假设在具体的电力系统运行中有时很难成立的。一座核电站的经济性如何,只有通过具体的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才能更确切地反应出来。系统评价方法,就是将被评价的电站置入系统中进行模拟,同时考虑电网中其它电站的运行特性,从而计算出由于被评价电站的投入对系统造成的效益及费用。

(一)方案比较法

核电项目的国民经济系统评价采用方案比较法,在满足计算期内电力系统发展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有被评价核电项目的方案和无该核电项目的方案的比选,即有、无比较法。计算期可定为从进行评价时起到被评价核电项目投产运行后10年(或以上)为止的期间。电力系统发展必须达到的要求为:满足电力系统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电量需求;满足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各种约束条件;保证技术上的合理性和合理的供电安全可靠性。

在计算期内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必须建设一组电源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电源建设项目组可以有许多个。为了进行核电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这些项目组可以分为两类,即含有被评价核电项目的项目组和无该核电项目的项目组,必须尽力在上述两类项目组中各先出一个即可行又经济的方案(项目组)来进行比选,唯如此,才不致使评价失真。

经济上最佳项目组的先出可以采用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电源优化模型,如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的WASP—Ⅲ计算机程序或其它经电力部认可的标准电力系统电源扩展优化软件。

计算结果应给出装机进度表、工作位置表、现有电站技术经济表和新建电站技术经济表。

(二)国民经济系统评价指标

核电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为费用现值(PW),年费用(AC)和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ΔIRR),其中费用现值为主要评价指标。

1.费用现值

费用现值是反映方案(项目组)在计算期内全部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和年经营成本以及以负量表现的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的余值)的现值,各方案费用现值的通用表达式为:

n

RW= ∑(1 C"-SV-W)t(P/E, i, t)

t=1

式中:

I——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

C′——年经营总成本;

SV——计算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W——计算期末回收流动资金;(P/E,i,t):折现系数;

i——基准收益率;

n——计算期。分别计算各方案的费用现值,费用现值较低的方案为可取方案。

2.年费用年费用是方案在计算期内的费用分摊到各年的等额年费用,其表达式为:

n

AC= ∑ [(1 C′ SV-W)t (P/E,i,t)](A/P,i,n)

t=1

式中:

(A/P,i,t)——资金回收系数

分别计算不同方案的年费用,年费用较小的方案为可取方案。

3.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

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是表示投资大的方案多投资部分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其经济含义是方案多占用的投资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能力。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的表达式为:

∑(CI2-CI1)t(1 △IRR)-t=0

式中:

CI2——投资大的方案的费用流;

CI1——投资小的方案的费用流;

△IRR——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可由试差法求得,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时,投资大的方案较优,反之,投资大的方案较差。

四、不确定性分析

不确定性分析内容基本同财务评价的不确定性分析,仅以社会贴现率代替财务基准收益率。

第三节 综合经济评价结论与分析

在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之后,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分析,阐明确切的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论证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提出对项目取舍的结论性意见。

首先要用国家和本行业的各种指标来衡量财务与国民经济评价的各项指标。用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的格式,分析考察各项指标并进行比较,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如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均不可行,则项目或方案为不可行;如财务评价不可行,而国民经济评价可行则项目是可行的,但需提出采用优惠措施的建议,以使项目有财务可盈利性。

二、对项目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比较与分析、择优选举推荐方案。

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多方面的比较分析,以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首先要对项目本身采用的多种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阐明推荐方案的优缺点,其次要与同类型建设项目相比较,对本项目的效益和费用有何特点进行论证。

三、对项目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性的全面的分析论述。

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的贡献,就是项目的社会效益。要综合分析论证项目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有形效益和无形效益,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包括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不能满足负荷的需要,拉闸限电等造成的损失;资源的节约;城市环境保护的改善及增加社会就业等等。

表、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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