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1998]7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8-02-05
实施日期 1998-02-05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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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74号)

北京、黑龙江、海南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为了支持该集团的发展,根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申请和有关税收规定,现对该集团199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是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的母公司,其资产100%控股的35户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由母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大兴安岭林业部集团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6]172号)的有关规定实施就地监管。

1998年2月5日

大兴安岭林业部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 序号 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

1松岭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19林产工业公司 黑龙江加格达奇

2新林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0古莲河煤矿 黑龙江加格达奇

3塔河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1生活福利经营公司 黑龙江加格达奇

4呼中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2嫩江良种场 黑龙江加格达奇

5十八站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3加区煤炭公司 黑龙江加格达奇

6阿木尔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4农工商联合公司黑龙江加格达奇

7图强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5林木产品经销公司 黑龙江加格达奇

8西林吉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6北京兴农林产品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

9韩家园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7大兴安岭大连宾馆 大连市中山区

10 加格达奇林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8大连经贸公司 大连市中山区

11 大兴安岭电业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29大连兴安木制品厂 大连市中山区

12 大兴安岭商业深圳绿云实业有限 30深圳市南山区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公司

13 大兴安岭物资深圳龙韵木业有限 31深圳市南山区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公司

14 农业机械公司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32海南兴业实业有限 海口市公司

15 液化气总公司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33海南国际华宝新型 海口市建材公司

16 白桦建材厂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34林田农业开发建设 黑龙江加格达奇总公司

17 河南农场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35大兴安岭丽雪精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粉公司

18 森林经营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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