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生银行发售保证收益型外汇个人理财计划的批复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银监复[2006]22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7-24
实施日期 2006-07-24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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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生银行发售保证收益型外汇个人理财计划的批复

(银监复[2006]227号)

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售保证收益型外汇个人理财计划的请示》(民银发[2006]13号)收悉。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售非凡理财保证收益型外汇个人理财计划。

二、你行发售该理财计划,应当保证投资者本金的安全,同时向投资者详细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你行发售该理财计划,应加强风险管理,投资运作应严格按照理财计划的规定,并得到有效的监控。该理财计划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产品。

四、你行发售该理财计划,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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