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得税返还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2013]2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4-18
实施日期 2010-01-01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 税务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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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得税返还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25号)

北京市财政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改革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信保公司管理体制变化情况,经研究,《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得税返还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38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中信保公司在2010年度及以后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再执行先征后返政策。

请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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