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汇票审核责任事宜的复函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复[1993]24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3-10-26
实施日期 1993-10-26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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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汇票审核责任事宜的复函

(银复[1993]243号)

中国银行:

你行九月二十七日来函收悉。根据银行结算制度,现就兑付银行汇票时银行的审核责任问题答复如下:

一、银行汇票第二联是汇票,兑付银行办理银行汇票的兑付时,只对该联凭证进行审核;银行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是银行内部办理联行划款的凭证,银行只看其是否与第二联同时提交,两联内容是否一致,未规定银行审查其真伪。

二、银行汇票是银行应汇款人申请签发给其的汇票。有关汇款人、收款人之间的行为,均不属于银行管理的范围。如发生问题,汇款人和收款人负责解决。

199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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