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书
>
法规
>
<
正文
返回列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单位使用的《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代收据)票据换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办综[2015]5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7-06
实施日期
2015-07-06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7月6日
相关法规推荐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决定(2002)
上海市政府 · 2002-11-18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加强股票市场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 · 1994-02-21
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修正案(1998)
河北省政府 · 1998-01-01
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
西宁市政府 · 2008-02-27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兰州市城市汽车客运治安管理办法》的决定(2005)
兰州市政府 · 2006-01-09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公安部 · 1995-03-06
贵阳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
贵阳市政府 · 2005-07-25
上海市水域治安管理办法
上海市政府 · 2021-02-15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波市建筑施工工地治安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1997)
宁波市政府 · 1997-07-30
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试行)
铁道部(已撤销) · 1993-05-31
推荐报告栏目
工作报告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教学报告
政务报告
社会报告
综合报告
思想汇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