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7]101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09-28
实施日期 2007-08-01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物流仓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核确认,现将第三批试点物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1. 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2. 山东荣庆物流有限公司

3. 烟台集大运业有限公司

4. 山东京博物流中心

5. 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6. 威海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7. 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8. 德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 烟台珠玑货运交易市场

10. 淄博交运蓝狐物流有限公司

11. 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

12. 烟台交运集团龙口运输有限公司

13. 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