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3号——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产品,不需备案

文章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3-04-28
实施日期 2003-04-28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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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3年第3号)

为减少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国家认监委决定取消备案制度,即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产品,不需备案,可以继续销售。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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