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等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分局;河北省统计局
发布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分局;河北省统计局
发布文号 冀商外资[2010]5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3-01
实施日期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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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商外资〔2010〕5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石家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各参检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配合与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企业参检率。

二、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公时间。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对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实行电子签章,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做好鉴证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审核中连续出现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取消其审核资格。

四、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各地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税局

河北省地税局

河北省工商局

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外汇局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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