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请按时做好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建区域函[2015]21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4-23
实施日期 2015-04-23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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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请按时做好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的通知

(商建区域函[2015]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4年8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4]597号)下发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保障2013年项目收尾和做好继续实施地区接续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历史数据的汇总分析,克服时间跨度长、人员和企业变化大等困难,信息系统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期我司委托有关单位梳理了数据填报情况,并据此逐一向各地下发了《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函》,请各地抓紧时间按照问题提示单填报,并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数据提交。相关情况将作为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的重要参考。

对各地数据完善工作进展情况,我司将定期在司网站上予以通报。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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