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5年第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5-11-10
实施日期 2025-11-10
法律话题 倾销与反倾销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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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7号

鉴于美国自2025年11月10日起暂停实施其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一年,现公布《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年11月10日

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美东时间2025年11月9日,美国宣布自11月10日起暂停实施其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一年。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起,暂停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6号(《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相关措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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