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26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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