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26号公告—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文章来源: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26号公告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4-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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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26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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