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告2015年第12号――关于取消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的公告

文章来源:国土资源部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5年第1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5-05
实施日期 2015-05-05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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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5年第12号)

关于取消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的公告

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2〕182号)第二、九、十、十一、十二条,《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0〕213号)第三章申报与命名停止执行。

国土资源部将对已经建成和批准建设的科技平台继续加强监督管理。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国土资源部其他直属单位、各科技平台依托单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继续加强科技平台建设,规范运行管理。

特此公告。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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