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渔政渔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农业部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计发[2010]1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6-29
实施日期 2010-06-29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农林牧渔
<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渔政渔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农计发[2010]14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渔政渔港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990号),现下达你单位2010年渔政渔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不留缺口。要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落实好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进度,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构成等。要按旬报制度要求,定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