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法[2010]9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5-24
实施日期 2010-05-24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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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规划》的通知

(川商法〔2010〕9号)

厅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川府发〔2010〕5号),围绕“营造法治环境,构建和谐商务”的目标,厅制定了《四川省商务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规划》,并经2010年5月19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处室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商务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2010-2014)规划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川府发〔2010〕5号),围绕“营造法治环境,构建和谐商务”的目标,结合本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和谐商务,为民商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规范赋予的职责,加快推进商务法治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商务法律规范得到及时、全面、正确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努力实现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化解争议、行政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商务行政决策机制、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明显增强,公开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保证公民有序参与商务管理决策的制度得到落实。

-公共服务规范化。商务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依申请公开便民、高效。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精简,审批程序合理优化,审批效率不断提高。

-行政执法规范化。统一、规范、高效的商务执法队伍基本建成,商务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

-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复议渠道畅通,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

-行政监督规范化。商务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依法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内部层级监督得到加强,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三)基本要求。维护宪法和商务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学法制度

1.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形式,确保法律学习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通过专题法制讲座、培训、研讨和学习日学法等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商务法律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6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和商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法学基本理论、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及商务法律规范,年度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2. 建立健全学法考核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根据现行商务法律规范编制专业法律试题,建立商务法律知识题库,题库试题要保持动态更新。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已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参加培训考试的,年度审验时确定为不合格并收回执法证。

3.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和丰富宣传内容,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并切实加以落实。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崇尚法律、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商务法律知识水平,扩大商务行政执法的影响,增加社会公众对商务行政机关的认同度,为商务法治实践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重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等应进行听证。听证要科学合理遴选听证代表,规范听证程序,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务行政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四川省商务厅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涉法重大行政行为由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制度。特邀人大、法院、法制办等相关单位的行政法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小组,对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商务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要向专家咨询小组征询论证。

6.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结果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通过抽样调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经济与社会效果等实施结果进行评价,及时修正并完善相关行政决策。

(三)深化商务法制建设

7.推动商务立法工作。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和全省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立法项目,特别要研究提出商贸流通领域立法项目,作好立法项目储备。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加强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论证,向省政府申报科学合理的商务立法计划,争取立法资源。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和《四川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商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核、协调、审议、登记、编号、公布和备案等程序。对适用阶段性任务的规范性文件应确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修订完善或重新公布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由承办处室牵头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每隔两年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查关和出台后的备案关,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备案审查合法性达到100%。

(四)不断规范并加强商务行政执法

9.积极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督促商务部试点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在全省开展省级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将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交由综合性的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逐步在全省推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的人才到执法岗位工作。启用IC卡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11.全面履行商务行政执法职责。对现行法律规范赋予本厅的执法职能,各职能处室要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防止出现执法缺位、执法空白和执法越位。开展巡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执法检查活动,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针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执法协作机制。

12.进一步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规定具体、期限明确。统一商务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填制方式。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做到执法公平、公正、文明。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做到一案一卷、文书齐全、归档科学。建立案件统计和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量化分析、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

1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12312”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推动省级、地级城市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县级城市建立12312投诉服务联系点,统一受理本辖区内有关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完善投诉举报内部管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形成覆盖全省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立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五)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

14.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要求,站在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不断推进和深化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坚持情、理、法并用,按照自愿、合法、平等、及时的原则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维护社会稳定。

15.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教育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建立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评、行政投诉处理等制度。

(六)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清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落实法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修订完善原有执法责任制度,结合《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的修订,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17.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四川省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每两年开展1次案卷评查。承担执法职能的处室,案卷评查数量不少于承办案件总数的20%。按照公正、公平、统一标准的原则,对执法案卷中反映出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18.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并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并及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达到100%,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落实《四川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及督察规定》(省政府令第239号),作为被申请人时,应当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并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书面报告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结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时,应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依法督察。

19.加强层级监督。完善落实经常性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定期执法检查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督促下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七)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20.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根据法律规范的变化,适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保证按时办结。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严格效能监察。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逐步推广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审批方式。

21.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则和程序。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公众关注的重大商务信息可在省商务厅公众网上免费查阅、下载。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保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做好重大决策、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厅长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厅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强化督查。各处室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主体。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本规划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2013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厅机关各处室结合处室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予以全面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为验收总结阶段,各处室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总结,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三)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各处室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本部门反映强烈的违法行政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次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等。在此基础上,形成厅向省政府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依法行政工作列为绩效考核的共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牵头量化细化依法行政工作指标,予以逐项分解落实并逐项督查。

附:

四川省商务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谢开华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维民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茂林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春轩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孙跃华 办公室主任

张 波 人事处处长

王春莲 法规处处长

尹奇志 规财处处长

靳弗访 信息化处处长

冯廷洋 机关党委副书记

刘 明 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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