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2015)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6-26
实施日期 2015-06-26
法律话题 交通运输 ; 房产建设
产业领域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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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14号)

《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6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交基发〔1994〕840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一条中“一定额度的注册资金、”删除。

本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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