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6月29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6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2006年8月11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推荐
-
怀化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怀化市政府 · 2018-12-1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
南昌市政府 · 2018-12-01
-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2010)
上海市政府 · 2010-12-30
-
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
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4-04-11
-
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人大(含常委会) · 1996-08-31
-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
大同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2-05-31
-
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2012修订)
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2-04-10
-
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2013)
乌鲁木齐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2-12-06
-
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青岛市政府 · 2011-06-16
-
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
淄博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3-04-01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