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监督局、劳动部关于颁布《技术监督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技监局发[1993]0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3-02-08
实施日期 1993-02-08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

国家技术监督局劳动部关于颁发《技术

监督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技监局发 (199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标准计量、标准、计量)局、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

按照劳动部劳培字(1989)33号《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的原则精神,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技术监督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审定,现颁发实施。原国家计量局颁发的《计量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应以本《标准》为依据,开展培训与考核工作。

一九九三年二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