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1999年第12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第12号公告说明

文章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1999年第1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9-09-01
实施日期 1999-09-01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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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1999年第12号)

1990--1992年,我局对国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有3800多项国家标准要求转化为其他标准或废止,但至今仍有很多标准未转化,还在继续按国家标准使用。为了更好地依法管理国家标准,并不影响社会各有关方面对以上标准技术内容的使用,向社会提供正确的标准信息和服务,特公布1541项国家标准的转化结果(见附件)。我局将于近期内以公告形式分批公布这类国家标准的转化结果。

凡使用本公告附件所列的标准,以本公告为准,原国家标准编号(即被代替国家标准编号)予以废止。对于文本上仍印有“GB”字样的上述标准,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尽快给予修订,重新发布和出版与本公告相一致的标准文本。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

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第12号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布的国家标准转化结果情况如下:

废止的国家标准有27项;

转化为纺织行业标准(代号为FZ)的有44项;

转化为机械行业标准(代号为JB)的有745项;

转化为建材行业标准(代号为JC)的有91项;

转化为林业行业标准(代号为LY)的有60项;

转化为轻工行业标准(代号为QB)的有262项;

转化为医药行业标准(代号为YY)的有100项;

转化为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代号为CJ)的有10项;

转化为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代号为JG)的有45项;

转化为包装行业标准(代号为BB)的有3项;

转化为船舶行业标准(代号为CB)的有121项;

转化为交通行业标准(代号为JT)的有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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