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和政府的管理能力转化为促进就业的优势,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实施主体及责任,加强对各部门目标责任落实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调整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二)加大扶持力度。
靠实市州政府属地责任和发改、人社、教育、财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促就业责任,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投资、教育等行业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按规定统筹各类就业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各类资金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基础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强化考核评估。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考核制度。把优化就业环境、落实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规模作为衡量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把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之一。强化规划执行动态跟踪分析,实施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和最终评估,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舆论宣传。
采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多渠道、多方位广泛宣传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挖掘一批在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及时开展表扬激励,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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