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反馈对外原产地证书核查结果的函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税管函[2012]17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12-17
实施日期 2012-12-17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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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反馈对外原产地证书核查结果的函

(2012年12月17日 税管函[2012]173号)

上海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对加拿大原产地证书补充对外核查的函》(沪关税函[2012]673号)收悉。现将加拿大商会(Canadian Chamber of Commerce)反馈的核查结果提供如下,供你关进一步处理时参考:

一、加拿大商会未签发有关原产地证书;

二、加拿大商会确认原产地证书上的出口商并不存在。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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