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公告2008年第4号——关于不再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业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海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海南省商务厅公告2008年第4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8-09-28
实施日期 2008-10-01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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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公告

(2008年第4号)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精神,从今年10月1日起,凡在省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酒类流通经营者,一律到经营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商务部门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我厅不再办理该业务。

特此公告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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