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的通知

文章来源: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2000]外经贸电商字第10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0-10-18
实施日期 2000-10-18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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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的通知

(〔2000〕外经贸电商字第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外经贸企业,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经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外经贸部直属事业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性质为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中编办〔2000〕90号)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印章废止,启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印章。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

新启用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印模和已作废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印模。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

(印模)(作废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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