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税总函[2013]55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9-22
实施日期 2013-09-22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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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税总函〔2013〕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开展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其中,税收业务类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培养对象主要为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

1.综合管理类:选拔对象主要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税务干部。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的当年当月,下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同等条件下,曾经担任过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优先录取。

2.税收业务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经济等税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3.税收信息化管理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相关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三)优先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予以加分:

(1)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或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

(2)在职业生涯中有5次及以上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近3年在省级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能手等荣誉称号;

(2)在重要专项工作中成绩卓著;

(3)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4)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二、推荐报考名额分配

税务总局机关和各省税务机关组织推荐报考名额分配详见。符合条件但未经组织推荐的申报人员,可作为自荐人员进行申报,不受组织推荐报考名额限制。税务总局机关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由各司局直接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的程序确定培养对象。其中,综合管理类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分别占选拔成绩的5%、35%、30%、30%;税收业务类和税收信息化管理类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分别占选拔成绩的5%、35%、35%、25%。未经组织推荐的自荐人员,和组织推荐人员一同参加选拔,但无组织推荐分值。

(一)个人申报。所有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附件2)。

(二)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税务总局下达的名额,在评估报考人员工作业绩和平时表现的基础上,择优排序推荐,认真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按照排序折算分值,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税收业务、信息化、英语等。试卷中英语做答试题占10%,国际税收管理专业领域试卷中英语做答试题占40%。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综合测评的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选拔对象的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培养潜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是领导胜任力、综合心理素质、行为特质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业绩评价与考察。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业绩评价指南》对所推荐报考人员做出工作业绩评价,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察工作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主要是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及认可情况。考察报告按要求时间报送。

(六)审定。领导小组根据选拔对象的综合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及自荐人员应于2013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电子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电子件报送邮箱:SWLJR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为“XX单位税务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各省局应将电子申报材料分专业类别报送。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张群,电话:010-6354501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20号。邮编:100036。

2.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

3.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资格审查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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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局 ┃ 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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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3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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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 1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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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 1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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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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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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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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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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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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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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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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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 3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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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3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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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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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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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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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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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 1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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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25┃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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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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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1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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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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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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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30┃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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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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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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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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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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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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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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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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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西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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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 2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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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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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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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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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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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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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税务工作时间

单位职务

现职级别

是否总局专业人才库人员

健康状况

婚否

获得资格证书情况

特长

学历

学位

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

全日制

研究生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

全日制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英语水平等级

年度考核情况

报考方向专业领域

是否服从调剂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学习

经历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工作

简历

要求:从第一次就业开始填写,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注明起止时间。

已发表论文及著作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

要求: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要求:请注明承担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主要 工作 业绩

要求:语言平实,重点阐明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三项最重要的成就及影响;评价自己优缺点;组织或参加过哪些重大活动及影响等(15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日期:

单位

鉴定

推荐

意见

领导签字: 日 期:

填表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报考方向专业领域”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每人仅限报考一项。

5.“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6.“工作简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7.“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推荐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总局机关的,此栏由所在司局填写。自荐人员可不填写此栏。

8.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及其他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单位:省国家(地方)税务局上报人数:

序号 姓名 申报类别及专业领域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行政级别 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研究生毕业院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从事税务工作时间 资格证书 英语水平 备注
1

2

3

4

5

6

7

填表说明: 省局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盖章

1.各单位按优先顺序推荐,总人数应按照所分配名额认真审核,不得超额推荐。

2."资格证书"下拉菜单里未涵盖的证书请选择"其他"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具体证书名称。
3.此表上报纸质件请用A3纸横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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