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重申严防口蹄疫从香港传入内地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部门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文号 总检动字[1992]2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2-12-01
实施日期 1992-12-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医疗卫生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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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

关于重申严防口蹄疫从香港传入内地的紧急通知

(总检动字〔1992〕20号)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据香港养猪联合总社11月22日向香港《明报》、《东方日报》和《文汇报》披露的情况,12月26日《北京晚报》的报道和深圳动植物检疫局11月27日的报告,继1990年之后,香港最近又爆发了口蹄疫。截止到11月22日,全港约25万头猪近10万头染上此病,几乎每个猪场都受该病的影响,全港最大的新界流浮山某猪场,因该病而死亡的猪近2000头,最高一天死亡达200头,损失达一百多万元,为防止本病从

香港传入内地,请继续严格遵照农业部(1990)农(检疫)字第1号文的精神,做好检疫工作。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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