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24号-关于解除蒙古国西部7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文章来源: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部门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2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2-18
实施日期 2013-02-18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 质量消保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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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

(2013年第24号)

关于解除蒙古国西部7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蒙古国西部巴彦乌勒盖省(Bayan-Ulgii)、乌布苏省(Uvs)、科布多省(Khovd)、扎布汗省(Zavkhan)、戈壁阿尔泰省(Govi-Altai)、库苏古尔省(Khuvsgul)、巴彦洪格尔省(Bayankhongor)7个省份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状况予以认可,允许进口来自上述蒙古国7省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年公告第10号、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56号关于蒙古国上述7省的口蹄疫禁令同时终止。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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