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银韩亚资产运用株式会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许可[2013]141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10-31
实施日期 2013-10-31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 外资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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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银韩亚资产运用株式会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419号)

瑞银韩亚资产运用株式会社 :

贵公司报送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瑞银韩亚资产运用株式会社 ( UBS Ha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二、贵公司在开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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