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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
文章来源:
国家网信办
发布部门
国家网信办;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
发布文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香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公告2023年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2-10
实施日期
2023-12-10
法律话题
信息服务 ; 合同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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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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