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

文章来源:国家网信办
发布部门 国家网信办;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
发布文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香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公告2023年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2-10
实施日期 2023-12-10
法律话题 信息服务 ; 合同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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