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部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商贸[2009]164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3-06
实施日期 2009-03-06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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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商贸[2009]164号)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开拓农村市场、满足农民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自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为期4年,由商务部、财政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商务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就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家电下乡组织领导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高度重视,要将家电下乡列入特殊性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制订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要充分发挥市有关行业协会和各区县商业联合会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实施。

二、做好销售网点备案管理

做好销售网点备案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的重要工作。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积极承担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备案申请,认真做好销售网点备案。

(一)加强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的审核

1、销售网点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在本市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有营业执照的网点。

2、必须配备电脑并能上网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www.jdxx.gov.cn)(以下简称“家电信息系统”)。

3、必须能开具税务发票。

4、必须具备为农民购买家电提供完善经营服务条件的能力。

(二)严格执行备案程序

1、中标销售企业在沪总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批发代理商,持营业执照和中标销售企业的授权书,向机构所在区县商务委(经委)申请备案。

2、终端销售网点持中标销售企业的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等,向网点所在区县商务委(经委)申请备案。其上级公司或批发代理商也可为下级终端销售网点统一申请备案。

3、区县商务委(经委)对终端销售网点逐一开展实地考察,确认其是否符合备案条件。

4、区县商务委(经委)要将审核意见录入家电信息系统,并在系统中完成是否对销售网点予以备案的操作。

三、开展销售网点巡视检查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开展对经审核备案的销售网点的巡视检查,确保销售网点有专人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要检查督促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要检查督促销售网点在中标价格以内销售家电产品并开具正规发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将销售信息完整地输入家电信息系统。

市商务委将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对销售网点开展定期巡视检查,对销售网点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推广,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及时纠正,督促其整改,直至取消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资格。

四、加强家电下乡推广活动

家电下乡推广的政策宣传由市商务委统一部署。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根据统一部署,在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配合下,制定本区县宣传计划,将家电下乡政策、补贴产品和流程、销售企业和网点及营销活动等信息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保持宣传渠道畅通,确保家电下乡有关信息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充分调动农民购买积极性。

五、及时处理投诉意见建议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公布家电下乡服务咨询电话,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中标销售企业工作档案,记录销售企业和网点经营行为及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时了解企业及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家电信息系统中有关投诉内容和政策咨询。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或专题报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09年3月6日

上海市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名单

1、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中日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双鹿电器有限公司

7、青岛海尔销售有限公司

8、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9、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10、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11、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2、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3、上海水仙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4、国美电器集团

15、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6、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1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1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19、北京迪信通商贸有限公司

20、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21、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2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5、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26、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7、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28、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9、上海双菱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

30、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31、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32、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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