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4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贸函[2014]38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4-07-01
实施日期 2014-07-01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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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14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4]382号)

山东、广东、广西、深圳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4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达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有违规,商务部将取消其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

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应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8]5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发[2008]369号)的要求,加强对出口合同等的审核,并在有关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

三、请将上述配额分配情况通知有关企业,并密切跟踪、及时报告配额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商 务 部

2014年7月1日

2014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表1:对港澳地区小麦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数量

小计

香港

澳门

1

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1,560

1,560

2

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4

14

山东省小计

1,574

1,574

3

佛山市三水丰顺食品有限公司

11,078

10,782

296

4

鹤山东坡面粉有限公司

2,898

2,898

5

肇庆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9,952

9,952

6

中山新纪元面粉有限公司

1,425

1,284

141

7

广东金禾面粉有限公司

235

235

广东省小计

25,588

25,151

437

8

深圳市面粉有限公司

4,332

4,332

9

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6,457

4,833

1,624

10

大成食品(蛇口)有限公司

200

200

11

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

38,699

36,460

2,239

深圳市小计

49,688

45,825

3,863

总计

76,850

72,550

4,300

表2:对香港大米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数量

1

梅州市广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50

广东省小计

750

2

广西梧州易丰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计

100

总计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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