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贸函[2013]40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6-30
实施日期 2013-06-30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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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3]409号)

江苏、山东、广东、广西、深圳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达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有违规,商务部将取消其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

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应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8]5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发[2008]369号)的要求,加强对出口合同等的审核,并在有关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

三、请将上述配额分配情况通知有关企业,并密切跟踪、及时报告配额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商 务 部

2013年6月30日

表1:对港澳地区小麦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数量

小计

香港

澳门

1

常州唐金进出口有限公司

10

10

江苏省小计

10

10

2

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1,745

1,745

3

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40

40

4

济南德瑞兴商贸有限公司

10

10

山东省小计

1,795

1,795

5

佛山市三水丰顺食品有限公司

11,255

11,000

255

6

鹤山东坡面粉有限公司

3,305

3,305

7

肇庆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9,550

9,550

8

中山新纪元面粉有限公司

1,237

1,075

162

9

广东金禾面粉有限公司

385

385

广东省小计

25,732

25,315

417

10

深圳市面粉有限公司

4,320

4,320

11

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5,669

4,330

1,339

12

大成食品(蛇口)有限公司

730

730

13

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

38,594

36,050

2,544

深圳市小计

49,313

45,430

3,883

总计

76,850

72,550

4,300

表2:对香港大米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数量

1

梅州市广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500

广东省小计

1,500

2

广西梧州易丰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计

200

3

总计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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