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2002]10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7-01
实施日期 2002-07-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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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2年7月1日 财税[2002]108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取消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已内酰胺(HS29337100)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请通知各地海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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