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
《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
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
复议管辖权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建办法函[2003]396号 2003年8月25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一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我部来函,请示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问题。我们就此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作了请示。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2003年7月16日对此问题作了复函。现将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理权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3〕14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法制办对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
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
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函[2003]148号)
建设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请示》(建办法函〔2002〕549号)收悉。经研究,并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同意,现函复如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
相关法规推荐
-
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武汉市政府 · 2003-12-22
-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无锡市政府 · 2011-10-25
-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政府 · 1994-01-05
-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2-06-01
-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12-03-28
-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6修正)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6-12-13
-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的决定(1998)
吉林市人大(含常委会) · 1998-08-03
-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包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4-12-22
-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邯郸市政府 · 1993-02-15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北京市政府 · 2003-06-06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