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商务厅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3-25
实施日期 2013-03-25
法律话题 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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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开展201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备案工作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凡在2013年1月1日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均需参加2012年度业务备案。请各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务必按规定向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提交材料,完成业务备案工作。同时将业务备案表(三)(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抄送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外贸处 朱广辉

电 话:0451-82621309

电子邮箱:13351910197@163.com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略)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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