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办发[2006]26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11-23
实施日期 2006-11-23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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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企业无英文简称,则填写其拼音简称。

注2:申请单位必须遵守CFCA的CPS(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相关证书政策和管理规定,并在办理证书申请的同时缴纳CFCA证书服务年费。

注3:CFCA只负责本表信息的有效性,对于证书在应用中所涉及的其他信息需另行审查或签协议。

注4:备注填写证书收费时间、证书收费金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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