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13]5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8-29
实施日期 2013-08-30
法律话题 交通运输 ;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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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3]53号)

海关总署、民航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按此前规定所有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4〕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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