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司关于2005年植物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5-01-12
实施日期 2005-01-12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农林牧渔 ; 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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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关于2005年植物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工作的通告

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和《2005年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60号),我部已于2005年1月1日前完成了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工作。

请有关企业到商务部各地授权机构查询,并及时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商务部外贸司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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