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植物油、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4]021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02-03
实施日期 2004-02-03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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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植物油、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4]021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2004年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省植物油(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4种农产品关税配额证已发放至最终用户手中。为满足企业业务需求,现将办理证书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可根据实际进口业务需要向我厅(外贸处)申请更改关税配额证部分栏目,但总量不得超过本企业年度配额总数。企业可申请更改配额证的情况如下:

(一) 调整报关关区或更改报关口岸;

(二) 需将年度配额证书拆分为多份证书;

(三) 一份配额证经企业多次进口报关,“最终用户进口填写栏”已填写完毕,但该证项下仍有配额余量;

(四) 加工贸易方式下,“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方式更改。

二、申请更改证书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江苏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更改申请表》。申请企业按配额余量填写该表,在备注栏目中注明更改原因,并在申请表“最终签章”栏中加盖公章;。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企业可登陆我厅网站www.jsmoftec.gov.cn,点击“对外贸易”-“货物贸易”--“货物进出口”-“表格下载”或直接到我厅许可证事务中心领取《江苏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更改申请表》。

四、企业办证资料请送达我厅许可证事务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办证信息请查阅:“对外贸易”-“货物贸易”--“货物进出口”-“进出口许可证办证信息栏目”。

五、企业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我厅发证大厅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六、请企业保存原配额证复印件备查。

联系电话:025--57710065

特此通知。

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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